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大量的业务数据不断地迁移到网络环境中,众多司法单位日益依赖于信息技术来支撑业务的运行。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中建设目标提出:着力搭建全国司法“一朵云”“两平台”“三入口”的新一代体系架构,持续建设六大类业务系统,构建三大支撑体系”。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格局。
“一朵云”
“司法公有云”,一是全面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网络互联互通,解决司法体系未实现基层网络全覆盖的问题;二是为各类业务应用创新提供各类云资源和云服务支撑;三是提供地理信息、实人认证、全文检索、舆情采集、移动终端、智能语音、智能客服、数据可视化分析等一系列开放智能的应用支撑和服务;四是建立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业务应用协同与数据资源共享;五是构建整体安全防护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两平台”
司法数据资源平台,通过统一汇聚、融合、加工、分析云上业务应用的数据,形成数据资源平台,构建“大数据中心”。
司法共享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开放的、服务于司法系统的“一站式共享平台”。
“三入口”
建设和完善司法统一地图入口,为方便人民群众和全系统工作人员查找“人地案(事)物组织”等信息,基于统一的在线互联网地图,建设对外服务公众、对内服务办公的中国“法制地图”。完善全国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入口(含PC端和移动端),整合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功能,建立面向公众的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入口,完善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运营体系。建设司法统一移动办公入口,为增强办公的便捷性,建设覆盖全系统的移动协同办公入口。广泛引入多种互联网应用,拓展公民触达法律服务的渠道。
“持续建设六大类业务系统”
持续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业务系统”、“行政立法业务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系统”、“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业务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系统”、“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业务系统”。
“构建三大支撑体系”
构建标准规范支撑体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司法系统业务应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供保障。
构建网络安全支撑体系,深化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司法系统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保密制度,实现数据收集、储存和传输全过程安全保密、自主可控。
构建运维服务支撑体系,从运维组织、运维管控、运维过程、运维资源四个方面建立运维管理体系,提高应对重大灾难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