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提高戒毒干警的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使戒毒工作与科学化、智能化发展深度融合,从而实现戒毒工作提质增效,本次建设旨在建立覆盖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信息化体系,实现各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共享、标准规范的统一,树立福建省戒毒所的信息化建设标杆,重点打造符合司法部戒毒局“智慧戒毒所”建设要求的示范所。
本次建设以“智慧戒毒”为核心,以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技术手段,推动强戒所“智慧戒毒”项目的智能化、信息化进程。
本次设计根据司法部“智慧戒毒”验收细则,着重于差缺补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数据广播系统、离所就医防逃脱系统、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融合指挥调度系统、执法单兵系统、点化教育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戒毒执法管理平台、社会延伸平台、分控中心、民警在线考试系统、证据保全系统、门禁系统、智慧车间、智慧监舍的建设。
本次建设可解决以下问题:
1.系统信息共享不足
各系统相互独立、分散、集成度不高,特别是信息系统,各系统功能之间无法融合,不同业务之间缺乏统筹协同,存在“应用烟囱”现象,系统间无法实现双向数据集成,缺少通用的基础支撑软件打通底层,难以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2.业务应用效果不佳
部分应用子系统操作复杂,流程数据不直观,统计分析功能零散,用户界面陈旧,没有面向用户进行优化,应用推进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应用系统业务功能应用效果不佳,与现实工作要求已不相适应。
3.数据处理不够先进
系统间数据库相互独立,类型不一,缺乏统一的标准化接口,缺少安全机制下的跨部门信息交换,相应的数据规范和标准不够完善,数据孤岛现象突出,围绕戒毒人员个体为核心的信息项不集中,影像资料、法律文书等数据也无法采集,执法证据保全不够完善,信息利用不方便,利用率低。
4.服务实战效能不够
现有系统偏重档案数据录入,信息查询和统计报告更,注重上对下的单向管理需要,缺乏不同层级角色的定位和细分,面向基层的助推,减负功能不足,面向管理层智能分析,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不强,不能适应实战应用需要。
运用成效:本次建设围绕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总体要求,以“1+3+1”智慧戒毒大平台为总体框架,建成“智慧安防、智慧戒治、智慧服务”三个平台和一个大数据中心,形成流程化运行、智能化操作、一体化集成、移动化应用的“智慧戒毒”体系。
①进一步提升了管控能力
推进安全防控业务应用功能的深度融合,完善两级指挥体系,发挥两级指挥中心管理中枢作用,为戒毒所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机制保障,确保戒毒所长治久安。
②进一步提升了应用效能
推进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减负增效,进一步提升实战应用水平。
③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水平
通过平台的深度应用,进一步健全戒毒所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透明度。
创新性:强戒所“智慧戒毒”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中的各系统采用标准化的接口设计来实现海纳百川般的包容性、可拓展性,使得不同品牌和厂家的信息化产品可以相互替代,而不用重新开发。系统数据格式和接口按照司法部下发的数据格式标准和接口标准进行开发。本项目可以利用现有平台的标准接口,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出具有自己个性化需求的功能模块,各岗位民警可以按自己岗位需求订制相应的应用页面。
可操作性:坚持经济实用性第一的原则,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戒毒场所各项业务要求、满足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督查人员的业务需求,能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同时努力降低建设费用,选择技术成熟和性能稳定、性价比高的产品,减少浪费。
系统设计必须遵循戒毒场所信息化的建设准则,在系统的合理性与技术的先进性之间取得均衡。努力追求整个系统功能的科学合理,防止片面追求某一局部的高指标与先进性。在保证整个系统功能和性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用成熟、可兼容、具备广阔发展前景的先进技术。
系统的建设应尽量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技术的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以确保系统之间的开放透明性和系统之间的互连互通。系统建设时,对有扩展要求的子系统,在建设和选用设备时,应在对未来业务的增长和扩容进行科学预测基础上进行余量设计,预留扩容和发展的空间。
整个系统采用具有高可靠性的总体建设,选用的设备自身应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关键设备或关键部件应采取备份冗余设计,选用安全机制完善、安全级别较高的系统软件,使用具有可靠功能的安全防范产品、专用网络安全产品。
系统易于管理和维护,借助所内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可实现戒毒场所智能化各子系统的集成、联动管理;各种易管理、维护技术的使用,可降低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为确保产品的售后服务,原则上应选用技术先进、稳定、成熟的国内品牌产品。
可复制推广性:本项目按强戒所实际需求开发出来的优秀功能模块,还可以快速移植到其他戒毒场所,从而使平台上的系统不断优化。